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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8 11:02:33 来源:人才引进网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为北京市总工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本市职工心理健康疏导、心理咨询等服务工作,开展职工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承担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相关事务性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热爱工会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六)应聘人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应届毕业生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北京生源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读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无社保缴纳记录;
  2.社会人员须人事行政社保关系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机构存放(本单位不提供北京市集体户口落户)。
  (七)社会人员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八)专业分类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本科及研究生专业(学科)目录。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专业(学科)或留学专业,考生须在报考简历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九)年龄要求:
  1.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十)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4日;
  (十一)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十二)符合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十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1.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4日9:00至2025年3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本单位参加北京市2025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能力笔试同步考试,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1家单位的1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填写过程中务必确认资料的完整准确,填写不全或不正确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
  (三)笔试
  1.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上午9:30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5年4月19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信息及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sdzgeservice.cn/index)发布的笔试通知为准。
  (四)确定入围人选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同时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官网公布,通过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未达到5:1比例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合格线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五)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请关注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官网,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官网发布。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届时根据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正反面须复印在一张纸上);
  2.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相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须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
  5.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
  6.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综合成绩排名将在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官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 梁老师
  联系电话:83570045 83570010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1.附件: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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