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红十字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3 16:51:08 来源:人才引进网
北京市红十字会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红十字会事业单位实际需求,统一组织实施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3个。其中,管理岗2个,专业技术岗1个。具体情况详见《北京市红十字会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不包括户口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3.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和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报考。
4.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北京市红十字会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其他要求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具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10:00至9月11日11:00
2.报名方式: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陆”,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报名。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申请未通过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在9月11日17:00前,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一次现报名岗位的信息,再次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报名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得修改。系统有上传附件功能,可根据岗位报考条件上传相应材料。本人对所填写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在本单位报考。
5.需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6.通过初审后,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说明
考生参加全市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等。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周六) 9:00--11:30。
笔试地点:按照《准考证》要求,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北京市红十字会官网(https://www.bjredcross.org.cn)查询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由于资格审查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时,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的成绩确定名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通过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公告。
(五)体检
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素养、能力水平等。
(七)聘用
1.网上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四、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10-63947114
监督举报电话:010-63538214
本招聘公告由市红十字会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市红十字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