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发展改革报社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2年04月16日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成立于2021年,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报道经济发展与改革有关信息,促进经济发展。《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改革报》《中国战略新兴产业》《中国信用》出版,中国发展网、改革网及相关新媒体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广告业务,相关咨询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工作部门 |
岗位 |
学历 学位 |
政治面貌 |
专业及其他要求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融媒体部 |
新媒体短视频编辑 |
本科 (学士)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专业不限 |
1 |
同等条件下,有新闻媒体从业经历并有短视频制作经验者优先 |
2 |
融媒体部 |
新媒体视频拍摄记者 |
本科 (学士)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专业不限 |
1 |
同等条件下,有媒体工作经历及从事视频拍摄经验者优先 |
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热爱党的新闻事业,恪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七)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沟通协调能力;
(八)有良好的文字功底;
(九)大学英语六级水平,听说能力较好;
(十)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从业经验;
(十一)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十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回避关系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2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以附件方式发至电子邮箱(fgwfgbsrlzy@163.com),邮件主题按“工作部门+岗位+姓名”格式注明。
3.报名材料:《国家发展改革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本次招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聘人员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线上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条件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达不到该比例,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材料包括: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需首页和本人页)、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书、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征信纪录、社保机构提供的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及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fgwfgbsrlzy@163.com),邮件主题按“工作部门+岗位(复核)+姓名”格式注明。可以提交1-2份个人与岗位相关的作品。上述材料在面试时,需提交原件。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生与岗位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确认,邮件主题按“工作部门+岗位(面试确认)+姓名”格式注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单位有关政策执行,具体可电话咨询。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
咨询电话:010-81129180
咨询邮箱:fgwfgbsrlz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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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发展改革报社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