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重庆奉节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年01月23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2.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
4.自愿在我县服务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2年);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经济责任;
5.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应聘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未满招录公招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考生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并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制度。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7办公室
3.报名方法及要求: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聘。考生填写并打印《奉节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然后到奉节县人力社保局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4。
公布报名人数情况: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2020年2月14日9:00后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fj.gov.cn/zwgk/690/,下同)“公示公开”栏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的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即: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6∶1(含,下同)以上的,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足6∶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比例达不到2∶1的紧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有关部门认定,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审核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考核招聘应着眼岗位所需业务能力及综合素养。其中,组织笔试的,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等,面试人员按1:3的比例(急需紧缺岗位除外),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核招聘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其中: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未设置笔试环节且未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设置笔试环节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
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招聘有关事项,未在附件明确的,于2020年2月14日15:00后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招聘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奉节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奉节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聘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奉节县人力社保局:023-5651500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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