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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季度重庆市垫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0名)

发布时间:2023-04-18 09:29:39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4月18日讯: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的招聘范围、任职经历等其他要求。

    招聘范围:垫江县行政区域内(下同)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专职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

    任职经历要求:截止报名前一天,在垫江县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满5年或担任村本土人才满5年且目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及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任职时间可计入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村本土人才任职时间;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任职时间、村本土人才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村(社区)干部任职及年限、本土人才工作年限,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招聘后自愿在垫江县服务年限不低于3周年。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招聘的岗位还须不属于以下人员: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近5年内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专职干部但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凭据。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当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毕业专业报名,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附件1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岗位(岗位序号86-88号)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附件1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5月7日9:00至5月11日18:00期间,登录垫江县人事考试报名平台(网址:http://219.152.63.192:12413/exam-system-examinee/djgz)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并对照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结合本人情况,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登记照,20kb以下),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5月12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务必于规定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5月1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4.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3年5月25日9:00起至5月27日9:00登录垫江县人事考试报名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5室(桂阳街道月阳路87号),联系电话:74616156。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10。资格查审合格者,须当场缴纳(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未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4.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垫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index_1.html)发布的相关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垫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将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面试人员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三)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通知内容,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附件7)。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递补。 

    面试资格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1日16:0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垫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比例。

    进入面试比例为3:1。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垫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index_1.html)发布的相关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由垫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

    面试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分别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实操测试时间根据考试科目决定。

    根据《岗位一览表》(附件1)标示的岗位类型不同,面试项目分别为: 

    (1)甲类岗位的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乙类岗位的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实操、试讲)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实操、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1.甲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综合面试×50%。

    2.乙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专业技能测试×25%+综合面试×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处张贴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index_1.html)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实操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执行,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考察、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人选经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公示

    考试、体检、拟聘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index_1.html)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或系统最低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内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参加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均需佩戴口罩。

    (四)本公告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下列联系电话咨询。

    县卫生健康委023-74518603

    县人力社保局023-7461615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垫江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4.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7.附件7: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docx

  8.附件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9.附件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10.附件10: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材料.doc

  11.附件11:垫江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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