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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武隆区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10 09:35:21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1年02月1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武隆区2021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武隆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4日,“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在1985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0届及之前的毕业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人员为2021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在境内高校就读的,须提供学生证、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须为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逾期未取得的,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各类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布的考试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线下招聘环节的报考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招聘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国内低风险地区来参加招聘活动的,应出具健康码(行程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按规定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境外归国人员,请按规定提供14天隔离解除证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详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6)。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等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http://cqwl.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简章发布之日至2021年3月15日18:00期间,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武隆区2021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个人资格证书、学术成果等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361306946@qq.com),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二)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是否通过初审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请报考人员保证联系电话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号码有误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http://cqwl.gov.cn/)通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个人资格证书、学术成果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附件4),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示相应健康证明或健康码(行程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考核(考试)通知书》,按《考核(考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考核(考试)通知书》原件前往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考核资格。

  (四)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前或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须对此岗位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2:1的,有关情况报经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考核(考试)通知书》。

  3.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数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经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通过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http://cqwl.gov.cn/)公示。

  本次考核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考核(考试)通知书》。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65%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排序,排位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http://cqwl.gov.cn/)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武隆区委组织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武隆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武隆区委组织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武隆区委组织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决定。如需递补则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察及以后环节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http://cqwl.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和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http://cqwl.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武隆区委组织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将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武隆区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http://cqwl.gov.cn/)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简章由武隆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7772917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616144001@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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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武隆区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2021年武隆区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x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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