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开区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公告
2021年12月18日讯: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吸引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就业,根据事业单位招收聘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
4.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必须在2022年12月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
备注:本次招聘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0512/t20051223_88437.html)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1103/t20110308_116439.html)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报名。邮寄方式截止时间以收到的时间为准。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1日。
2.报名(邮寄)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管委会机关1#楼人社局105办公室。
3.咨询电话:0594-5951868。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2021年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邮寄方式的提供扫描彩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3张;
(4)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邮寄方式的提供扫描彩印件),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同时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学校的专业方向证明等。
(5)在职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报考人员要提供书面承诺书,最迟应于体检当日前补齐,逾期取消聘用资格。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员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组织考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采用百分制。
2.面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因考生放弃造成的等于1:1),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小于1:1比例的(含因考生放弃造成的小于1:1),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所有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所有人员面试前须提交并由工作人员核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5、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标准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征信情况、档案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成绩合格线上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进行7日的公示。
九、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社局予以核准,并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期限5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符合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认定并申报享受相应的人才补助等福利待遇。
十、其他
1.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的开展,成立2021年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招考单位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招聘全过程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开展。
2.招聘全过程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94-5212388。
3.本公告由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
2021年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亲属关系登记表
2021年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表
附件下载:2021年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实施方案.doc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