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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引进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2 14:03:32 来源:人才引进网

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质量,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白银市加强和改进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白组通字〔2019〕146号)、市委办《关于印发白银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20〕3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通知》(白组通字〔2021〕143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计划
 
 本次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计划引进10名(具体计划见“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条件表”)。
 
二、引进对象
 
1.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含应届生;不含专升本、独立院校及民办院校);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含应届生)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具体学历要求以岗位及条件表为准)。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引进人才的情形(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其他要求
 
1.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齐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引进人员,按照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报名。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引进。
 
2.非服务期内“医学订单定向生”(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岗位查询。报名人员可登录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baiyinqu.gov.cn)、“白银市二院”微信公众号,下载本公告附件1:《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表》进行查询,下载附件2:《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进行填报;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5日。
 
报名地点: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楼414室
 
线上报名邮箱:1171302932@qq.com
 
3.资格审查。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材料:应届毕业生: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本人身份证、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已签约就业单位又解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往届毕业生: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报到证(2023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已签约就业单位又解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线上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材料原件单独扫描为PDF格式,填写电子版《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后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需提供准确、有效的2个联系方式。
 
5.已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须加入微信群,具体面试考核通知事宜发布在微信群,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未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分“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和“综合能力答辩”两项,评定出综合总成绩。每位考生考试总时间13分钟,其中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时间8分钟,综合能力答辩时间5分钟。分值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占60%,综合能力答辩占40%。总成绩=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60%+综合能力答辩成绩×40%,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行综合能力答辩。
 
3.面试考核开考比例不低于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引进。
 
4.面试考核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考核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
 
5.按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分岗位排序,根据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如有岗位空缺,在同专业、同学历要求内,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聘用。现场签订相关协议。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依据体检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引进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不参加体检的、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不予引进或取消其引进资格。该岗位经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会议研究批准后,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并补充体检,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后续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医院成立考察组负责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要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引进人才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1.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拟引进人员,在“白银市二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和区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聘用手续。
 
3.引进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4.引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工资福利待遇。
 
八、违约责任
 
拟引进人员应严格遵照公告精神签订协议并按时到岗履约,若在签订协议至上岗前解约,需缴纳违约金2.5万元。如引进人员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从离岗之日起,应当按每少服务1年支付违约金5000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九、纪律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及受理举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面试考核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考试资格、取消引进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从事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
 
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0943-8240513  17393155494
 
监督电话:
 
白银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943-8821522
 
 
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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