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重庆 | 云南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甘肃 > 全甘肃
各区县导航: 全甘肃 兰州市 酒泉市 金昌市 天水市 嘉峪关市 武威市 张掖市 白银市 平凉市 庆阳市 定西市 陇南市 临夏州 甘南州  

2023年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15:59:3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10月3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甘肃省委网信办”)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所有报考人员均应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4.报考人员须满18周岁以上,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必须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辅修专业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见《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8.现与其他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并在该服务期限内的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

  9.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岗位查询。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网信网”(http://www.gswxb.gov.cn/)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查阅《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2.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09∶00至11月3日(星期五)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考试”,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列表》。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应聘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网上资格审核。甘肃省委网信办根据本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与甘肃省委网信办综合处联系;网络报名技术方面的咨询,请与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9∶30至11月4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18:00以后,应聘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9∶30至11月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7楼708室)审核、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18∶00,逾期不予受理。

  7.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9∶00至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

  09:00—12:00综合知识测验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应试人员应提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3.证件要求。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考前联系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净化笔试考务环节。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3年11月25日前,在“甘肃网信网”(http://www.gswxb.gov.cn/)公布,供考生查询。

  四、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甘肃省委网信办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甘肃网信网”(http://www.gswxb.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与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准考证》;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③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④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2023年10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信息无法进行网络查询的、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在面试前划定笔试分数线,并通知报考人员。

  3.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现场打分,成绩现场予以公布,书面通知报考人员,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通过“甘肃网信网”(http://www.gswxb.gov.cn/)公布。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甘肃省委网信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委网信办安排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自主体检的结果不能作为聘用依据,要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体检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委网信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以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函调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对报考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

  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经甘肃省委网信办室务会会议研究后,在“甘肃网信网”(http://www.gswx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甘肃省委网信办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及之后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甘肃省委网信办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

  (二)本次招聘考试相关考务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六)本公告由甘肃省委网信办负责解释。

  甘肃省委网信办综合处咨询电话:0931-8928730、8288728

  甘肃省委网信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928767

  网报技术咨询: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4000010370、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2.《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人才引进网

浙ICP备2021006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