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源市残联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年02月18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河源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开展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是2003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教育等工作;承担全市残联系统内残疾人康复机构技术指导、社区康复指导及康复技术培训工作。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拟聘 人数 |
岗位职责 |
岗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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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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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
1 |
负责康复中心办公室财务日常管理工作。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会计学(A120201、B120203) |
具有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以公告当天日期计算);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河源市华达街南1号河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六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写(双面打印);
2.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相片3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工作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其中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实施。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法。面试题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面试工作由河源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5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考生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89079。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持“健康码”,体温检测正常,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九、其他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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