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2022年06月17日讯:因工作需要,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4人(该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及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清远市户籍;
4、年龄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岗位表》(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暂行规定》(清新府办函〔2021〕5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月工资标准按行政辅助岗位的执行,分四档:第一、二、三、四档依次为获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本科学历、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月工资依次为5900元、4200元、3000元、2600元。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2)后,将《报名表》(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个人征信记录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电子邮箱(qxgt2010@163.com)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
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合格者综合办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准考证》给考生,考生务必确保所填邮箱信息真实有效。
(四)注意事项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到县(区)级及以上的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对象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回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综合办。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六楼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防疫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清城区、清新区)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二)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请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若行程卡上带星,不得参加考试。
(四)建议拟报名人员请在公告之日起落实非必要不离清规定,建议从外地市返回参加考试人员,返程路上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
(五)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参加面试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招聘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组织实施及相关招聘信息解释工作。
联系电话:5813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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