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5 10:05:43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山市口腔医院等4家医院是市属公立医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8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网上报考系统(bm.gd-pa.cn/dzsys/zswj)进行报名操作,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清晰、完整)上传至报名系统。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四)报名要求
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详见报名系统中的《报考指南》。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在2023年12月27日前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在各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或通过短信通知。报考者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的,确认为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操作技能测试。操作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工作技能,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专业能力、业务能力。
3.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短信另行通知。
4.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
5.面试结束后,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1)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操作技能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6.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主评委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由各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及招聘的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咨询电话:0760-88360803,联系人:萧先生
附件: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