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聘4名合同制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15:27:13 来源:人才引进网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员类合同制职员2名、专业类合同制职员2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其他条件见《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6.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报名当月底;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站报名、微信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网站报名方式(首选):打开网站http://www.xgd-hr.com/ “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网”,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填写简历不代表报名成功,要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报名成功或不成功,招考小组审核后均会发送短信提醒,若未收到,可致电确认是否有报考记录)。
微信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招考报名”→“报名网站”,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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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至2024年8月14日17时
3.咨询电话:0756-3386025。
4.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表须粘贴照片、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证明原件+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及有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系统上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承诺书(附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4)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名者本人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投资任职情况”截图(附件4),存在投资任职情况的,需在入职前完成解除。
(6)系统报名资料填写要求:户籍地址的填写必须与上传的户口本一致;籍贯需填至省、市(县);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必须连贯,不允许出现空窗期,若某个时间段未有工作经历,可以写待业,如“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待业”;婚姻状况必须填写;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应完整填写父母、配偶、子女的有关情况,附件报名表中,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一栏中须如实填报在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唐家湾镇)工作的亲属信息〔如无亲属在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唐家湾镇)工作,按照表格具体填写亲属信息后在下方空白行备注:本人确认无亲属在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唐家湾镇)工作〕;基本信息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学历学位证书一致。
系统上传的资料,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备查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珠海高新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书面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按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及参加体检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其中专员类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专业类岗位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1.专员岗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2.专业类岗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务派遣方式办理聘用手续。即由聘用人员与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该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珠海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工作;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公示期满无异议后,1个月内到岗);
5.未在入职前解除企业投资、任(兼)职关系的;
6.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报考申请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三)本次招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