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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横州市考试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31 16:45:23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7月31日讯:为及时补充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横州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共招聘62个岗位,人数95人(具体见附件1)。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8月3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8月4日至2005年8月3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资格证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资格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关工作经历。

  8.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横州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新机制人员);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地点:横州市卫健局2楼人事与宣教股(横州市淮海路082号)。

  (二)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7日(法定工作日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横州市2023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填写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蓝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横州市卫健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审验确认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报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横州市卫健局应及时向报考人员解释。

  四、开考比例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经横州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准开考,并划定合格分数线;无人报考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须及时在横州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gxhx.gov.cn/),横州市人社局、横州市卫健局的办公区域发布变更公告,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改报其他岗位。改报相关事宜以通知为准。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为120分,按笔试平均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三)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名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资格条件加分。同时符合以下多项资格条件加分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⒈通过国家卫生部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有全科医学专业的加15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包括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且执业范围有全科医学专业的加10分。

  2.通过国家卫生部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包括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师(药、技师级)者加10分;取得初级士(药、技士级)者加5分。

  (五)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资格条件加分)、笔试分数线在横州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gxhx.gov.cn/),横州市人社局、横州市卫健局的办公区域进行公布。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和资格条件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和资格条件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者不得入围面试。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横州市人社局的书面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四)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验证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资格条件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横州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gxhx.gov.cn/),横州市人社局、横州市卫健局的办公区域进行公布。

  七、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横州市人社局、横州市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横州市人社局、横州市卫健局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八、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九、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横州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gxhx.gov.cn/),市人社局、市卫健局的办公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横州市人社局报横州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应在收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入编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人员受聘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十、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在横州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gxhx.gov.cn/)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1-7082786(市卫健局)、0771-7227469(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771-7222430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横州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横州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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