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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邕宁区招聘“点对点” 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16:42:29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8月15日讯: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就业惠民工程——助就业促增收“点对点”送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城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2023年邕宁区计划招聘“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7名,其中邕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2名,五个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1名。

  (二)岗位职责。在邕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或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点对点”送工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和乡村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业帮扶等工作。

  (三)招聘期限。1年。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毕业不满五年(即2018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4日毕业)的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相当层次的毕业生)。招聘人员不纳入服务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也不纳入邕宁区编外聘用人员总量管理。报考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居住地在本镇人员优先录用、纳入“雨露计划”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邕宁区户籍,且年满18—30周岁。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 有志于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服务基层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技工学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

  (4)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一)薪资待遇

  我城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每人每月工资435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城区财政按规定统一组织缴纳。

  (二)休息休假

  “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休息休假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南宁市邕宁区政府门户网站、“邕宁发布”、“邕宁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邕宁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信息栏公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 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邕宁区2023年“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报名表》1份(准备1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需带原件);

  4. 报名地点: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南宁市邕宁区彩虹南路268号)。

  5. 联系电话:0771-4713522。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必须对所填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由邕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通过资格审查即为报名成功。

  五、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5人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5人则增加面谈环节(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1:3比例进入面试。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聘用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者报名人员自愿放弃,则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邕宁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报名后没有接到电话或者短信通知参加面试,或参加面试后没能聘用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者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五)本公告知有不明之处,解释权归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看附件>>>

  1. 邕宁区2023年“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岗位表

  2. 邕宁区2023年“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报名表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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