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公告
2021年11月22日讯:根据《2021年钦南区“引才聚贤”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钦南区委、区政府同意,计划面向社会招聘9个岗位共50名专业化人才,充实我区专业人才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或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0日-2003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分别可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其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9个,名额50名(详见岗位表)。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珠东大街90号),联系电话:0777-2823181、2838867、2101958。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小二寸证件照2张、《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报名表》一份。如具有中级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请提供职称原件及复印一份、如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请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4.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标准,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不收取报名费。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日,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时的收据凭证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领取准考证(南珠东大街90号)。
6.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20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钦南区委组织部、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专家组成命题和阅卷组负责。本次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
2.笔试时间:
2021年12月5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的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为1:2以上1:3以下的,按程序由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岗位要求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改报。对改报岗位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人员,依据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时的收据凭证退还考试费。
5.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成绩,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6.笔试成绩查询:2021年12月中旬,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笔试准考证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钦州市南珠东大街90号)现场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联系电话:0777-2823181、2838867。
(二)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于2021年12月下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下旬前,由钦南区委组织部、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
(1)实行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2)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贴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
(三)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确定人选。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公布。
2.考核。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对报考人员做出考核结论。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用人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向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3.体检。考核结束后,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人员,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5年),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人员管理
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双方继续按劳动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待遇及福利
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组成,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负责,个人缴纳部分在本人工资中扣缴,绩效奖金按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的一半发放,享有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程序要求审查考生资格,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1.《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岗位表》
2.《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报名表》
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