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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0:32:43 来源:人才引进网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城市管理协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麻江县城市管理协勤工作岗位6名,限男性。
 
  二、招聘范围
 
  面向黔东南州户籍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热爱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或有特殊技能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或有特殊技能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录用;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3.报名地点: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办公室(县政府旁边),咨询电话:2620777,联系人:张禹。
 
  4.报名所需材料:
 
  (1)附件1《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
 
  (2)附件2《麻江县2024年就业局开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6张、就业创业证(第1页至第11页)。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建档立卡证件或村委会证明。
 
  注: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2份。
 
  5.资格审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月16日上午9:30至10:30;
 
  2.笔试内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党史学习教育相关知识;
 
  3.笔试地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月16日14:30,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如有特殊技能或特长的请做好准备,面试时一并展示作为加分项目;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体检。本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体检标准进行,由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由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栏或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1.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综合考评合格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
 
  2.新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由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被聘用人员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有权无条件解聘。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1300元,生活费补助300元交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管理使用,单位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试用期结束后考核期为2个月,考核期工资待遇和试用期一样。
 
  考核合格后聘为队员,每月工资为1900元(包含月绩效及岗位补贴),生活费补助300元交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管理使用,单位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三)经费保障
 
  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巡逻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55-2620777
 
  七、附则
 
  本公告由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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