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遵义市余庆县招聘村级事务辅助员公告
2022年10月19日讯: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拓宽村级干部选人视野,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全面提升村级服务和管理水平,经部务会研究,决定针对村干部职数空缺的村(社区)招聘一批处事公道正派、热心农村工作、有较强带头致富能力的村级事务辅助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村级事务辅助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实行一年一签制,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招聘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村(社区)“两委”干部身份。聘期内,招聘人员须在所招聘的村(社区)工作,主要履行宣传落实政策、促进产业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推广科技文化、参与村(居)务管理、加强基层党建等职责。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各乡镇(街道)可根据职数空缺情况,按法定程序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共计计划招聘村级事务辅助员19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余庆县2022年公开招聘村级事务辅助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余庆籍乡土人才、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企业人才、返乡创业大学生等。
(二)资格条件
1.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详见《余庆县2022年公开招聘村级事务辅助员职位表》(附件1)。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工作调配及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现在编在岗公职人员,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
2.历届从村“两委”班子成员中无故辞职、离职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仍在影响期的;
7.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8.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
9.涉毒、涉黄的,涉赌并造成较坏影响的;
10.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党员、群众评价较差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招聘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县民政局5楼基政股办公室(联系电话:15985044406,18089664017)。
4.报名提交资料:
(1)《余庆县2022年公开招聘村级事务辅助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
5.报考人员须仔细对照《招聘简章》,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提交真实、完整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6.报考人员若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应具备的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时均可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初查
由乡镇(街道)协助村级事务辅助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查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个人履历、资格条件等内容,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资格和招聘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由县民政局统一打印后发放,发放时间以招聘公告为准。
(四)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由村级事务辅助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全过程接受纪委部门监督。
①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乡村振兴基础知识、农村常用法律法规(含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②笔试时间: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上午9-11点。
③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④资格复审:村级事务辅助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在村级事务辅助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配合实施。
①面试时间及具体地点:由县民政局另行通知。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3以内比例确定(未达到1:3比例或者未达招聘岗位数50%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②面试命题: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及县人社局联合命题。
③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等。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针对招聘岗位计划未招满的岗位,可根据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本人意愿调剂到相应岗位。体检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具体实施。各乡镇(街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考察组通过到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征求意见的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综合考察材料,考察结果报县民政局。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在“余庆党建”和“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招聘的村级事务辅助员试用期为6个月。
(八)待遇
1.村级事务辅助员纳入县“双培养”对象重点培养。对表现优秀的人员,是本村(社区)户籍的,试用期满后,各乡镇(街道)可根据职数空缺情况,按法定程序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非本村(社区)户籍的需工作满一年后,按法定程序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
2.村级事务辅助员薪酬纳入县财政预算,参照村“两委”副职干部发放,所需资金由村“两委”干部空缺职数的预算资金保障。招聘的村级事务辅助员享受村级集体经济分红奖励。
3.考核管理按照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所在村党组织负责日常管理。各乡镇(街道)对村级事务辅助员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
六、疫情防控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1.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2.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3.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4.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5.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6.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7.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3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8.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9.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候考期间,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10.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相应检测通道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11.考试结束,考生要立即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12.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随时畅通,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招聘单位将严格保密。
4.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51-24704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