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廊坊安次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廊坊安次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廊坊安次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2名)》已于2023年2月13日发布,本次廊坊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户籍,详见附件《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13日(含)至2005年2月13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2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
(七)岗位说明:
1.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2.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3年2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5.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实行同等政策。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八)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校在读学生;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廊坊安次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3年廊坊安次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月13日9:00-2月17日17:00 笔试时间:2月26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