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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唐山市开平区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4 15:38:1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9月1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按照《唐山市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结合我区教师队伍现状,为满足部分学校工作需要,我区拟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和“985”、“211”大学2023届及以前年度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毕业生选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4日至2004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开平区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根据我区学校选聘进展情况可动态调整选聘数额。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9月14日起在选聘范围内的相关大学就业网站和用人单位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2022年9月14日9:00-9月24日17:00,面向2022年及以前毕业生;

  第二阶段:2022年10月10日9:00-10月17日17:00,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kprcjlzx@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标题统一使用:(专业)—(学历)—(学校)—(姓名)—(应聘岗位)如:数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张三—数学教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相应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4)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份。

  (5)唐山市开平区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报名表。

  4.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考核环节核实。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流程

  考试采取到目标学校现场或线上的形式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1.适岗性评价。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合格分数线为60分,60分及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学科所用现行教材,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一课,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拟聘用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五)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用人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开平区人社局审批,并将《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一:《唐山市开平区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唐山市开平区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报名表》

  附件三:《36所省级及以上重点师范大学》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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