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阳市直事业单位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3个功能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南阳市直事业单位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3个功能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南阳市直事业单位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3个功能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67名)》已于2023年4月12日发布,本次南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7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入职前取得相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八)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南阳市直事业单位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3个功能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3年南阳市直事业单位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3个功能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00 笔试时间: 2023年5月20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专业知识》、《卫生类专业知识》、《职业能力测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