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09月24日讯: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拟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检察系统唯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主要承担全省检察官在职培训和开展大学本、专科学历教育。先后获评“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特色建设院校”,2015年被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2016年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特色培训基地,2018年被确定为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被评为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单位。检察事务、法律文秘两个专业获批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020年学院检察事务专业群被教育部批准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院占地面积850亩,现有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目前设有法律、检察、司法管理、经济管理四个系,1个本科专业(方向),14个大专专业(方向),在校本科、专科学生6500多人。
(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省检察院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指导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具体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应聘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的,应为2020、2021、2022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要求已取得硕士、本科学历学位证);应聘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应为2020、2021、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在省人社厅(http://hrss.henan.gov.cn)、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s://www.zzrsks.com.cn)和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njc.edu.cn)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8日。
本次招聘后续工作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因没有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而产生后果的,由本人承担。
各招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
0371-66788588刘老师(省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0371-69970073陈老师(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政治部)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日9:00至10月11日17:00。考生熟悉了解此公告相关内容后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点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本人证件照及相关材料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所有照片均应为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考人员需根据所报岗位在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在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提交。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郑州人事考试网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349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到18:0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7:00。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改报岗位、更换照片、修改信息及补充资料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13日17:00。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未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2年10月14日17:00前。考生登录原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注意事项
资格初审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和省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报名考试。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体委测量。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及体委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当地防控要求。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在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公布考试相关信息。
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制,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岗位为教育基础知识,省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岗位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允许进入考场。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和省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如果达不到3:1的比例,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障厅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2:1。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应试人员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已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县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2)在职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内容应包含本人如被招聘,现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3)应聘专业岗位对本科学历及专业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
(4)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证件和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交复印件各2份。
3.面试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成绩满分100分。试讲主要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教学技能,如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仪表仪态等。
省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达不到竞争比例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所有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负责组织,根据拟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并列的,并列排序。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重点考察每位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乱纪行为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后,上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71-65902162(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6788110(省检察院政治部人事教育处)
0371-69970083(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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