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商丘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2年08月06日讯: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商丘市市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和空编空岗情况,决定为商丘市市直中小学校、商丘幼儿师范学校、商丘市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179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程序,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人数、专业、岗位等要求详见《商丘市市直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要求
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要求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师范类专业按照当年普通高招师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非师范类专业的,要求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
2.报考商丘幼儿师范学校、商丘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岗位的,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三)年龄要求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下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商丘籍在外地从事教学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中小学、商丘幼儿师范学校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层次或低层次相应学科;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人员,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不作限制)。
对于在2021年、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行报考,被聘用后先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并在聘用后1年内(从聘用文件印发日期算起)取得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违反招录(聘)规定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
5.商丘市域内在编在岗教师;
6.国家、省和我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2年8月5日在商丘市政府网、商丘人事考试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9:00至8月14日18: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商丘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申请。报考人员登录商丘人事考试网点击“商丘市市直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查看招聘公告,填写《商丘市市直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上传本人近期(三个月以内)正面免冠同版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收后,系统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考人员要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报信息,如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9:00至8月15日12:00,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8月15日12: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因报考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于2022年8月15日12:00之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系统自动生成《商丘市市直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交,以验证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商丘市市直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打印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18:00。
3.网上缴费。已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12日9:00至8月15日18:00在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一科30元(共两科)。缴费完成后,可使用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号码及报名序号登录查看缴费是否成功。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缴费日期截止前及时与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0-3289365)。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15日12:00之前将村、乡镇(街道)证明发送至邮箱:sqrsks@163.com。
4.岗位核减(销)。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16日12:00至18:00登录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未选报的,退还笔试考务费。请报考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及时关注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5.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因疫情原因暂未确定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A4纸横版打印,一式2份,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
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逾期未完成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商丘市市直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情况,可以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教育教学综合知识成绩×50%。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商丘籍在外地从事教学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可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所报岗位笔试最高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实际成绩计算其成绩。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3:1,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达不到3:1比例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按2:1比例确定人选,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原报名网站上公布。如发生面试资格确认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面试资格确认结果为准。
面试资格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商丘市市直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3)《商丘市市直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5);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带二维码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归国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的个人证书查询网页打印件。对于在2021年、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需提交2021年、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7)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商丘市市直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8)具备高级职称的,应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3.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备课、制作教案时间为2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设置两个以上面试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均。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同一面试考场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该考生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不再核减。
面试有关事项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商丘市市直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2)根据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的,教育教学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的,采取笔试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原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小学教师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仍相同的,教育教学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的,采取笔试加试方式确定)。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与所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加分政策
按照豫办〔2012〕36号和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我市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同一个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当年从我市入伍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退役士兵。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19日8:00至12:00持相关材料到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412房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大学生村干部加分提供材料:1.本人任职所在县(市、区)组织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xx县xx乡任xx职务,任职期限为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3.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六、纪律要求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或有替考、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或在试用期间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商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过程中的其它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重要事项由商丘市市直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招聘中的具体工作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整个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疫情防控规定,遵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视疫情防控形势安排笔试、面试各阶段、各环节工作。
(二)考生须自觉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色及体温合格(<37.3°)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打印并携带《商丘市市直学校2022年公开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3)纸质材料参加笔试,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老师。招聘考试各个环节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届时将在原报名网站发布,遇到变更调整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须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畅通,如果出现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故障等情况,致使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面试考官采取外聘异地抽取方式。
(六)本公告由商丘市市直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3266533(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0370-3289815(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370-3289365(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370-3202116(商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370-3289813(商丘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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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市直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