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民政学校招聘公告
2023年02月21日讯: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5名。
一、学校简介
河南省民政学校是1986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学校现校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12号,新校区位于郑州东区(在建),两处校区共占地面积270多亩。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0余人。学校设有计算机系、社会服务管理系、机电技术系、基础部4个系部,涵盖10多个专业。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人事科、教务处、监察督导室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由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硕士研究生和5名本科生(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数字媒体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应用、临床医学、护理4个专业,有3-5年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其中建筑与土木工程、会计2个专业,有3-5年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有《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凭证。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民政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henan.gov.cn)和河南省民政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hnsmzxx.com),发布时间拟定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8日。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河南省民政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115)。
报名时间拟定为2023年2月26日至2023年2月28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该人员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科联系。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公开招聘系统和学校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本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分别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具备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凭证。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照上述材料顺序排列、装订,审核原件后复印件学校留存。
重要提示: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请关注河南省民政学校网站(http://www.hnsmzxx.com)并及时查看(如因本人不及时查阅相关招聘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如需咨询,请与我校人事科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71-63365989。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相关信息,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紧缺、急需专业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省教育厅同意后经省人社厅批准备案、,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采取演讲和现场答辩等方式。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成绩。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成绩有效。未到场面试的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由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学校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3365989(河南省民政学校人事科)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3952092(河南省民政学校监察督导室)
河南省民政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备注 |
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数字媒体技术 |
1.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出生)有3-5年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聘用后在科室或系部工作5年(含)以上。 |
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1.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出生)有3-5年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聘用后在科室或系部工作5年(含)以上。 |
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电子商务 |
1.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出生); 3.聘用后在科室或系部工作5年(含)以上。 |
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1.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出生); 3.聘用后在科室或系部工作5年(含)以上。 |
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基础、临床医学 |
1.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出生)有3-5年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聘用后在科室或系部工作5年(含)以上。 |
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会计学 |
1.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出生)有3-5年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聘用后在科室或系部工作5年(含)以上。 |
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工商管理 |
1.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出生); 3.聘用后在科室或系部工作5年(含)以上。 |
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音乐学类(乐器) |
1.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出生); 3.聘用后在科室或系部工作5年(含)以上。 |
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舞蹈学类 |
1.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出生); 3.聘用后在科室或系部工作5年(含)以上。 |
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护理专业 |
1.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出生)有3-5年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聘用后在科室或系部工作5年(含)以上。 |
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建筑、土木类专业 |
1.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出生)有3-5年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聘用后在科室或系部工作5年(含)以上。 |
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 |
1.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出生); 2.聘用后在科室或系部工作5年(含)以上。 |
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英语专业 |
1.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出生); 2.聘用后在科室或系部工作5年(含)以上。 |
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汉语言、秘书类 |
1.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出生); 2.聘用后在科室或系部工作5年(含)以上。 |
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会计 |
1.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出生),有3-5年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聘用后在科室或系部工作5年(含)以上。 |
合计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