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科技大学招聘公告
2023年03月23日讯: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35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科技大学(简称河科大,英文简称:HAUST)坐落于“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洛阳,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河南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之一。
长期以来,学校秉承“明德博学、日新笃行”的校训和“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发扬“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河科大精神,突出内涵发展,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已初步建设成为一所工科优势突出,理、工、农、医、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公布的2022中国大学排名中名列第94位。
学校拥有7个国家级平台、74个省部级平台、2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1个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近年来,学校主持获得国家三大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等5项,主持获得省部级一等奖27项,在《柳叶刀》《Nature》子刊等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400多篇;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70多项,主持获批国家自科、社科基金项目400多项。
学校依托重型装备、农业机械、轴承、齿轮、金属材料、汽车与新能源、农业、医疗等方面形成的学科、科技、人才优势,助力“高铁轴承”“国家重大工程装备”“智能农机装备”等“大国重器”的研发,不断提升产学研合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工作部、党委本科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工作部。人事工作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科技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硕士)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2021届、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阶段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已就业考生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
6.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办理报到手续。应聘人员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办理报到手续,则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7.具有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9.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科技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haust.edu.cn)。发布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8日。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4,进入“河南科技大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上午8:00至2023年3月29日下午18:00,应聘人员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并按照要求填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并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2.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
3.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上招聘系统和学校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通过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推荐表);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
(4)根据相应招聘条件,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证明材料;
(5)已就业考生须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我校的证明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
(6)个人简历一份。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河南科技大学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如因本人不及时查阅相关招聘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随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答辩等方式进行,每个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有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有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未到者为0分。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定额的,对并列考生进行面试加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9-65627196(学校人事工作部)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9-64231971(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河南科技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硕士)岗位一览表
序号 |
岗位 |
拟招聘人数 |
二级学科及具体研究方向 |
备注 |
1 |
辅导员 |
16 |
教育学、心理学及学校现有的相关专业 |
1.中共党员(含预备)。 2.入住男生宿舍。 3.进校后需要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含)以上。 |
2 |
辅导员 |
10 |
教育学、心理学及学校现有的相关专业 |
1.中共党员(含预备)。 2.入住女生宿舍。 3.进校后需要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含)以上。 |
3 |
思政教师
|
1 |
国外马克思主义 |
1.中共党员(含预备)。 2.本硕专业一致。 3.在学术类刊物发表2篇以上论文。 |
1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中国近代史 |
|||
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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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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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际关系、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
1 |
政治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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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 |
3 |
心理学、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 |
1.有扎实的心理学或精神病学理论基础,接受过心理咨询专业训练,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 2.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具有较好的心理测量、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及一定的科研能力。 |
合计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