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地方政府高级雇员公告
2021年11月16日讯:根据工作需要,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高级雇员。
一、招聘人数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2名高级雇员,主要负责参与推动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参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中长期规划编制及评估;参与区域发展布局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活动等工作。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
3.年龄在40岁以内(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经济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管理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5.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计划执行力和创新精神,逻辑思维严谨,能承担重要综合文稿起草工作,敢于迎接挑战;
6.有从事过涉及工业、能源、交通、生态环境等领域重大战略规划编制或项目管理方面等工作经历者,以及有重大研究成果或相关经验贡献,发表过理论文章者优先;
7.试用期满合格后,最低服务年限2年;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10.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每人每年15-20万元(含五险一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协议年薪制动态管理。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由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08:00至2021年12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于规定时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点击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还可以通过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huangshi.gov.cn/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进入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建议用本机自带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兼容模式进行报名操作);
(2)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黄石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
(3)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在“证件资料”一项中上传相关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格式为JPG图片格式(100KB以内),以便进行资格审核,上传资料包括: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职称证等证明材料;
④其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⑤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报名窗口于2021年12月20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6)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
如有网上报名技术操作问题,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21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确保上传资料真实准确。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以在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1日09:00至2021年12月21日18:0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行网上缴费。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则视为放弃。根据鄂价费【2017】18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每人50元。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办法。
1.笔试。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和工作技术等方面。
(1)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暂定于2021年12月23日09:00至12月25日09:00,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凭个人提交报名申请时网络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下载打印准考证(特殊情况延期详见公告)。
(2)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测试应聘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如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通知考生。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对考试合格的人员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2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公示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和体检的标准参照《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15]1号),确保雇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体检工作由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通知。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中须本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职称证等证明材料;
(4)其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政府高级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届满,符合相关规定,双方愿意续聘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为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714-6365811。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准考证打印、考试安排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