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现代教育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2022年06月21日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7号),适应教学改革的要求,为市直高中学校持续招聘引进一批高素质的师资力量,随州市教育局定于6月24日开展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活动,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湖北现代教育学校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拟招聘8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湖北现代教育学校2022年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时间:2022年6月24日
招聘地点:曾都宾馆1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
本次专项招聘面向2022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除《岗位表》要求的条件外,应聘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 6月23日。考生下载《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用人单位邮箱。考生也可携带相关证件现场报名确认。
报考岗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 5月 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报名联系方式:
樊老师13597830710汪老师13597823092
邮箱:572948849@qq.com
(二)考核
1.考核时间:2022年6月24日 2.考核地点:曾都宾馆1号楼四楼会议室
3.考核对象:经报名初审,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者。
4.考核组织
(1)考核方式
采取“试讲+现场问答”的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重在考察考生的意识形态、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试讲10分钟以内,现场问答10分钟以内。每名面试考生抽取一个课题,备课30分钟后,按照课题进行试讲。试讲结束后,回答考官提问。
(2)考官
①考官组成:共7人,设主考官1人。涵盖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学科,以及学校负责招聘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由学校纪委、党办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于6月24日上午8:00抽签确定名单,并立即通知其到考场。
②考官培训:6月24日上午8:30,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进行面试要点培训。
(3)工作人员
考场设工作人员3名,负责考生信息核对、记时、记分等工作,报分员1名、计时员1名、监督员1名。
(4)面试题目命制
担任考官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的骨干教师现场为每种岗位确定面试题目3个,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工作人员处抽取1个题目。
(5)面试统分方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由7位面试考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余下5个分数取平均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因考生弃权等原因,导致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为1:1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相应招聘计划。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小于1:1时,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若学校需要临时调整招聘计划,需以书面形式及时报编制和人社部门同意,由人社部门发布调整计划公告后按调整后的招聘计划进行招聘。
(三)体检和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工作于考核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确定拟聘人员。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综合研究决定拟聘人员,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聘用。择业期内毕业生,公示期满后,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备案。2022届毕业生,对按时取得学历学位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备案。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22-3590095。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235613。《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22-3590902。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要求,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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