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神农架林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3年03月15日讯: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林区党委编办、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新机制教师1名
神农架林区下谷坪民族乡板桥小学数学教师1名。
(二)神农架林区自主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名
1.林区农村教学点教师(4名)
神农架林区红坪镇板仓小学语文教师1名;
神农架林区红坪镇官封小学语文教师1名;
神农架林区红坪镇红举小学数学教师1名;
神农架林区红坪镇红举小学体育教师1名;
2.林区农村小学教师(1名)
神农架林区九湖中心学校小学音乐教师1名。
3.林区农村初中教师(3名)
神农架林区阳日中心学校初中语文教师1名;
神农架林区阳日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师1名;
神农架林区木鱼中心学校初中体育教师1名。
4.城区初中教师(2名)
神农架林区实验初级中学数学教师1名;
神农架林区实验初级中学物理教师1名。
5.公办幼儿园教师(4名)
神农架林区幼儿园教师2名;
神农架林区第二幼儿园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学历,其中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二)资格条件
1.新机制教师岗位资格条件:按全省统一要求执行。
2.林区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学历、专业及准入要求:
各类报考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者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持有高学段资格证者可以在低学段任教),符合国家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师范生持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必须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合格证。
①农村中小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除心理健康教师外)。心理健康教师必须是心理健康相关专业。
②城区中学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数学教师必须是数学及相近专业;物理教师必须是物理学相关专业。
③幼儿园教师为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毕业的,专业应为幼师类、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不限。报考林区幼儿园、林区第二幼儿园的教师必须具有神农架户籍,两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
3.林区自主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农村中小学、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考察、体检、聘用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笔试全省统一组织、神农架林区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3年3月15日至21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3.本次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笔试(2023年4月22日)
1.笔试考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查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各地要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精神,设置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14∶00--17∶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三)笔试分数线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神农架林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划定笔试综合成绩总分值的50%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林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林区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见附件1),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说课、答辩,或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岗位综合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处理办法:有招聘岗位出现考生综合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折算分仍然相同的,按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负担。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林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审批聘用
神农架林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拟聘人员,原则上被聘用到公告中指定的学校幼儿园。因实际工作需要,被聘用人员应服从教育部门的统一调配,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调配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林区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具体拟聘岗位确定后,由林区教育局报林区人社局审核,由林区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首个聘期为五年。在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必须达到五年(含试用期),未达到服务期限的不得调离林区、辞去公职、参加公开考试(含公务员、其他事业单位、全日制研究生等)。
林区教育局于新学期开学前将新招聘教师安排到岗。新招聘教师到岗后,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核发工资。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约定试用期。
四、招聘工作的总体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和笔试等环节与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同网同时进行,笔试后的工作按本公告进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719-3335366(林区教育局干部人事科)。
(三)监督电话:0719-3335263(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神农架林区人社局 神农架林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