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2023年03月15日讯: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一)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笔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考试具体安排等信息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ngsha.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招聘单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岗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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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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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 |
普通雇员 |
新闻宣传 |
1 |
32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传播学 |
具有5年以上文字综合或宣传策划相关工作经历。 |
年龄32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需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络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扫描后统一存入一个压缩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发送至邮箱:rzc84907692@163.com,我局对报考人员资料信息予以保密。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9:00—3月17日17:00。
(三)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17日9:00—3月17日18:00。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将电话(或短信)通知,不合格的人员将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
(四)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超过20人,则组织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工作人员将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未入围面试的考生将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超过20人,则直接面试。
八、考核
(一)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如组织笔试按1:10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普通雇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如组织笔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成,如不组织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最后总成绩。
九、体检
(一)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一)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可通过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四)在签订劳动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五)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十一、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4907975、84907937
2、监督电话:0731-84907967
附件下载>>>
附件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