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2年09月22日讯: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创办于2001年8月。现有在校学生19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900余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2006年获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2008年被确定为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3年获“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称号,201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1年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2022年入选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是湖南省办学规模最大的高职院校之一。
娄底位于湖南中部,毗邻长株潭地区,系全国十佳宜居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湘黔、洛湛铁路、沪昆高铁、沪昆高速、二广高速、长韶娄高速、娄怀高速贯通全市,乘高铁到省会长沙仅40分钟,乘火车可达湖南任一市州,交通十分便利,学院位于娄底市中心城区。为满足学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热忱欢迎有志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人员前来报名。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择优竞争的原则;
(三)应聘人员学历、专业、职称等条件与引进岗位条件相符的原则;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岗位管理
本次引进人员编制均为事业单位全额编制,其岗位等级按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娄底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五、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引进岗位共10个,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六、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入围名单及拟聘人员名单均按规定予以公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地点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611室。
4.报名材料
(1)《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5)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
(6)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名;
(7)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
5.相关要求
(1)持香港、澳门的大学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的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如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2)娄底市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工作单位行政公章)方可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引进岗位条件,由娄底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注意事项等有关安排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根据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将引进录用分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五步实施。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知识。总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试讲、评委提问三个环节。①自我介绍时间为2分钟,由应聘考生结合自己的学习经历、所学专业及工作实践情况作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②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内容由学院统一提供。③由面试评委提问,面试对象作答(不超过5分钟)。
面试评委为7人,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成绩的合成
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分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各岗位的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人才引计划和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空缺岗位,在应聘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1次。体检医院在院纪检的监督下按有关规定抽定,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人才引进体检范围。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体检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核、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作为综合考核对象。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如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依次递补1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考核不合格对象: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拟聘(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新进人员试用期一年(已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上级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此次人才引进期间疫情防控做如下要求:
(一)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报名、考试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
(二)市外来娄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省外来娄的考生均要求至少提前1天在“湖南居民健康卡--返湘报备APP”中报备,目的地选择“娄底市-娄星区-乐坪街道办事处-月塘社区”;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娄,入娄后,在第一入娄口或第一落脚点开展落地核酸检测和健康查验,抵娄后第3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3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入校报名(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我校联系);报名开始时,有疫情发生地、市(州、盟)的考生提前联系我校,并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
(四)请考生随时关注了解湖南省及娄底市疫情防控要求,公开招聘(选调)期间,如疫情防控发生变化,学校随时对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并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八、注意事项
人才引进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概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的,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招聘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党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应聘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报考规定的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凡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13873849992;联系人: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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