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岳阳平江县卫健系统招聘专技人员(第二批)工作方案
2022年12月09日讯:为加强我县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湘办〔2019〕8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平江县乡镇(街道)卫生院现有编外聘用医卫专业人员中采取考核方式招聘30名成熟型专业技术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医卫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A类:面向系统内招聘成熟型人才计划30名。
B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卫等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其中乡镇招聘计划20名,县直单位招聘计划15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2022年平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A类岗位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平江卫健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5.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与资质相对应),目前在平江县乡镇(街道)卫生院工作且连续工作5年以上,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卫生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急需紧缺医卫专业技术人才。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B类岗位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2月8日之前出生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平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5.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平江卫健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平江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提供“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
A类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地点:平江县卫健局2楼207室。
B类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地点:平江县卫健局5楼会议室。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A类人员填写《2022年乡镇(街道)卫生院成熟型人才考核登记表》(附件1);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社保缴费证明、单位工作证明、工资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3张。
2.报名B类人员自行打印并填写《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3),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与《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提供学位证;③医师资格证、职称证,或报名岗位相应的资格证或职称证;④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县卫健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法为:25周岁及以下即199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及附件,了解本公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平江县卫健局、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实施,同时接受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和监督。
(一)开考比例
1.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B类岗位中的B01类(医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B类岗位中的B02类(护理)岗位、B03类(财务)岗位和B04类(计算机)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方式
1.A类岗位采取考核考评方式。
2.B类岗位中的B01类(医师)岗位中要求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岗位(代码为B010101、B010102、B010201、B010202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B类岗位中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三)笔试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同类别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的85%划线,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示(关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
(四)面试
B类岗位中的B01类(医师)岗位中要求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岗位(代码为B010101、B010102、B010201、B010202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示(关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
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和B类岗位要求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实际参考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五)综合成绩合成
1.报名A类人员综合成绩为考核评分:总分值为100分,考核按照《2022年平江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卫生院成熟型人才考核方案》执行计分(另行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2.报名B类岗位中的要求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岗位人员的考核评定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报名B类其他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均为折合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六)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B类岗位招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2.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3.如再相同,以职称高者优先。
五、体检
A类岗位按考核成绩前30名确定体检对象;B类岗位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替补不超过2次。体检时间另行公示(关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不另行电话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县卫健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情、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具体考察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递补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八、公示
1.根据考核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拟聘用人员为A类成熟型人才的,在原编外聘用单位有余编的情况下聘用到原单位;原单位编制不足时,优先成绩高者聘用到原单位,未聘用到原单位的由县卫健局党组研究决定调配聘用到其他有余编的卫生院(汉昌、三阳院除外),不服从调配的取消招聘资格。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十、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负责全过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有关规定
1.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平江县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参加平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放弃的,须提前向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3.所有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整工作单位。
特别提醒:
1.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报名时间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2.公告、考生注意事项、成绩及公示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公布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730-6699973(平江县卫健局人事股)
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730—6263535(平江县纪委监委)
0730-6699907(平江县纪监委派驻卫健局纪监组)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乡镇(街道)卫生院成熟型人才考核登记表(A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