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张家界市慈利县卫健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年08月05日讯:为深化我县基层医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充实卫生人才队伍,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稳步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相关规定,经批准,慈利县卫健系统2020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慈利县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慈利县卫健系统2020年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0名,其中,43个岗位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毕业,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要求等详见《慈利县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网站为:
http://cili.zjj.gov.cn/c4472/index.html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9日至2002年8月19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年龄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8月4日)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和本土化培养医学生);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3.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慈利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44-3222793)。
4.报名流程:考生在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ili.zjj.gov.cn/c4472/index.html自行下载《慈利县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3)→在报名表上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于报名表“照片”处,另一张背面写上报考单位、专业和姓名后粘贴于报名表的右上角)→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报名要求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须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职位要求,准确、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若对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慈利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3.根据湘人社发〔2020〕21号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报考护理岗位的,护理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
4.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证书、材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5.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报名时不需填报具体招聘单位,待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在《慈利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单位表》(附件2)中选择招聘单位。
6.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的证件及资料:①《慈利县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本次招聘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报名、笔试和面试时需出示健康码,健康码颜色必须是绿色,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健康码为黄色或红色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层级上报并实行规范管理。
(三)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确认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审査,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应存档),并由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对于个别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6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前在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委托代领的,需持报考人员和代领人员身份证)。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组织实施:笔试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内容为拟聘岗位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2020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笔试在慈利县城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2.面试人选确定。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对于个别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60分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3.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方式为相应专业技能操作,面试分值为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前3日提前通知考生。
面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由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书面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设置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慈利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责。
3.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1.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组织实施。由慈利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3.考察重点及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4)。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对原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在考察时本人应当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自愿放弃体检(以参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书面申请为准)和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递补不得超过2次。
八、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县卫健局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査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慈利县卫健局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附件5)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6),报慈利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招聘单位应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具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聘用人员,在首次签订合同期限内(首次聘用时间3年)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3年聘用期满仍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
乡镇卫生院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后,必须服从卫生院的安排和管理,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服务期内不得进行调动。
九、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ili.zjj.gov.cn/c4472/index.html)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根据疫情防控的工作需要,请报考人员注册“健康码”并配合查验,报考、笔试、面试期间,佩戴口罩并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慈利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十、报考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0744-3222793(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744-3331933(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0744-336859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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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利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docx
2020年慈利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慈利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