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5月06日讯: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农业农村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编)。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业农村事业,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至2005年5月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资格条件中“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6.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8.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15日9∶00-5月19日12∶00;
2.资格初审:5月15日9∶00-5月19日16∶00;
3.缴费确认:5月15日9∶00-5月20日16∶00;
4.陈述申辩:5月15日9∶00-5月19日18∶00;
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15日9∶00-5月20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省农业农村厅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4.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5月30日下午14:00—6月3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A1至A14开考比例为1:3,岗位B1至B5为限定招博士研究生人员,不设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历。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请相应填写职称、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相关信息。论文信息包括期刊名称、年、期,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一作〕等信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1月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1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
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A1至A14岗位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岗位B1至B5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考试内容涉及公共基础知识、专业能力等方面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6月3日在南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http://nynct.jiangsu.gov.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二)资格复审
1.入围人选。岗位A1至A14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笔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岗位B1至B5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均为参加面试人选。
2.复审要求。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查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jiangsu.gov.cn/)公布。
(三)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岗位A1至A14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侧重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岗位B1至B5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考官小组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但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岗位A1至A14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岗位B1至B5总成绩即面试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职人员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离职人员提供离职相关证明材料。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5-86263607。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25-86224786。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