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重庆 | 云南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江苏 > 南京
各区县导航: 全江苏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2023年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10:36:54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5月17日讯: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2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网(http://www.njspkqzxyy.com/)、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网(http://www.njpkzyy.com/)、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shro.com/)上同时发布,具体岗位信息、人数及任职要求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2023年5月1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5月17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岗位信息表》中的应届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应届生岗位。

  以上应聘面向应届生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应届生或社会人员的岗位。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应聘面向应届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提供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至5月23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用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微信搜索公众号“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并关注,点击“公开招聘”图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招聘岗位”找到所报考的项目进行报名,然后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所有招聘环节均可在“我的招聘”中进行查询(报名初审结果、笔试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等)。

  3.应聘人员在线规范填写基础资料、上传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头像上传:必须上传二寸免冠照片;

  (2)毕业证书栏: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3)其他证书及材料栏:

  a)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

  b)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

  c)《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最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d)应聘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电子照片;

  e)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电子照片(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要与岗位要求匹配)。

  4.报名注意事项:

  (1)使用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我的招聘”栏实时自查报名状态及审核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特别提醒:

  (1)报名时间以在线提交报名时间为准。

  (2)请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仔细检查预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名填写手机号码错误或者电话不通等问题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二)线上资格初审

  1.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至2023年5月24日16:00。

  2.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笔试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开招聘”菜单栏下的“我的招聘”栏实时自查报名状态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机构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相关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6.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7.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26日9:00~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我的招聘”栏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单位将同步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笔试组织单位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请勿缺考。

  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总成绩的5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机构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提交所有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机构陈述申辩,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考生认可复审结果。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含技能测试)由第三方招聘机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网、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网、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岗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本人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正式聘用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招聘单位可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报名咨询: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5-58189588(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招聘监督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本次招聘全程监督。

  监督与投诉举报电话:025-58152046或025-58184561

  点击下载>>>

  附件: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编外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人才引进网

浙ICP备2021006785号,杭州市钱塘区引才信息咨询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