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州市姜堰区红十字会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年11月16日讯: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泰州市姜堰区红十字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信息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心公益事业;
2.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1年11月23日到2001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招聘岗位专业为计算机(网络管理)类。包括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技术及其应用;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学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到2021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为:姜堰区三水大道88号红十字会631办公室。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下载填写《泰州市姜堰区红十字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区红十字会党组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4)报名费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明原件减免考试费用。
4.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加分政策
受到县级以上公益组织表彰可以在面试分的基础上加分,加分以最高荣誉表彰为准,不累计加分。其中,获得省级以上公益组织表彰加5分,获得市级公益组织表彰的加3分,获得县区级公益组织表彰的加1分。
(五)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与加分项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区红十字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解除。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区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219596(区红十字会)
监督电话:0523-88101737(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招聘信息公布网址: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y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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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红十字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