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人才3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09:27:31 来源:人才引进网
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公告
为广泛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3个单位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医学类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详见《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7日至2006年4月10日之间出生),具备执业医师证和规培证并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2024年10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注:应聘人员在拟参加场次招聘前,请及时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以确认剩余岗位计划数和招聘行程情况)
联系人:
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 唐 云 0515-86210311
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张 静 18261293866(微信同号)
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叶芳良 13961904867(微信同号)
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谈向红 13805116396 (微信同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2、2023年毕业生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还需提供空白三方协议;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④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填写《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报名表》;⑥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时现场填写)。
2.由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或本科及以上的紧缺专业岗位设1:2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专业化面试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
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占50%)。(1)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医疗卫生基础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一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取专业化面试得分高者;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如果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6232096(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