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镇江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1 16:10:47 来源:人才引进网
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句容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且无不良信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16:00止。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材料
(1)《句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3)《岗位表》中“其他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扫描件(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扫描件);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扫描件。
(6)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并上传扫描件。
应聘人员须将上述材料压缩打包,命名为“事业编制+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邮箱jrswjwrsk@163.com,邮件主题为:事业编制+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报名后请注意查看回复邮件,确认报名初审是否通过,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现场资格复审
由句容市卫健委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核实,并留存复印件。
1. 复审时间:2023年11月24日8:30-11:00,14:00-16:00。
2. 复审地点:句容市华阳北路26号卫生大厦1楼大厅。
3. 复审所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应聘人员如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交应聘人员书面委托书(附件4)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岗位核减或取消
现场复审结束后,通过审核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并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srsj/index.shtml)、句容市卫健委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wjw/index.shtml)发布。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报名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后,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01、02、03岗位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周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2B铅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一周内在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于12月1日到句容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句容市华阳北路26号卫生大厦7楼)领取面试通知单,或者联系工作人员发送面试通知单自行打印。
面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周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履职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应聘者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计算(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仅采取专业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于10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社局、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由句容市卫健委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察及聘用
句容市卫健委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和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壹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句容市卫健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句容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句容市卫健委:0511—87263315(报名咨询)
句容市人社局:0511—87278776(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
句容市卫健委机关纪委:0511—87279959
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