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吉安市公安局招聘辅警7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3 10:33:47 来源:人才引进网
吉安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吉安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79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吉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4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吉安人事人才网”,选择“吉安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报名,报名链接https://jarencai.ikaowu.com/exam/792,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并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本人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及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3.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网上报名通过后可进行缴费。缴费标准参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成功后,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5.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报名成功但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于2024年9月28日9:00-11:00在吉安市吉州区进行,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政治理论知识、《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布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公布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5人的按12人;6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均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吉安人事人才网、“吉安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达到合格线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文职辅警采取勤务辅警项目“三过二”的模式自主选择。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执行。
2.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体能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体能测评达标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4.体能测评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发布公告。
(五)面试
1.时间: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吉安人事人才网、“吉安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有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文职岗、勤务岗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
技术岗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5.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
(六)体检
1.入闱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文职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报考勤务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吉安人事人才网、“吉安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三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将通过吉安人事人才网、“吉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注意关注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技术咨询电话:18579369696;
2.政策咨询电话:0796-8216446。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岗位空缺补录。本次招聘成绩保留6个月(自综合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如招聘单位因辅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辞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相应岗位空缺人数和综合总成绩(其中最终面试成绩需达合格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一次。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补录人员需经体检、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任手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六、本公告由吉安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吉安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