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九江市武宁县招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01月17日讯:根据武宁县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创文工作人员,安排到武宁县公安局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40名男性创文工作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
3.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高168厘米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和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不得招聘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招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江西右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武宁县九宫山大道3号鳌鱼广场8栋三楼)。
联系人:杜先生(19170288488)
4.报名事项及要求
(1)提供《报名登记表》一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2张;
(4)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汇总。若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低于80人,按1:2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三)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公文写作能力、法律基本知识和综合理论素养(无指定教材),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四)面试
根据选调职位1: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如遇自愿放弃或复审不符合条件等情况,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在指定的医院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在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审程序。
(七)政审
重点审查本人及近亲属有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得招聘的情形。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不宜招聘人员造成的岗位缺额,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八)聘用
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派至武宁县公安局从事创文工作。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待遇和保障
年收入不低于450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五、有关说明
本公告由江西省右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