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九江市都昌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年07月23日讯:为加快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此次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见《都昌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或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本县在编(含备案编制)的医务人员。
(三)年龄计算方法
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32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2021年8月2日至4日18时到县卫健委六楼会议室报名,现场采取本人正面免冠照片。
2、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都昌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工作人员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报名和资料初审工作由县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考试
1、卫生初级岗位、会计学岗位和口腔博物馆管理员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开考比例为1︰2,凡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
2、卫生中级岗位的考试方式为面试,如某一岗位报考人员≥1︰3时,须先笔试,再按1︰2比例进入面试。
3、口腔博物馆讲解员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2,凡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面试入闱比例为1︰2。
4、笔试内容:卫生专业(初级岗位、中级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非卫生专业(会计学岗位、口腔博物馆管理员岗位和口腔博物馆讲解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5、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或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围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6、领证时间:考生于2021年8月11日到卫健委三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公示
只笔试或者只面试的考生成绩以笔试或者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既有笔试又有面试的考生成绩则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权重合并计算为最终成绩。
考试结束后,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对考生成绩进行公示。
(四)拟入闱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如最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年龄小者优先。
2、复审时,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本人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闱资格。
(五)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人员递补
1、报考卫生初级岗位人员(含会计学岗位)实行递补。对因资格审查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人员空额,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等额递补1次。如递补人员考试分数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年龄小者优先。递补人员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检。
2、报考卫生中级岗位和口腔博物馆管理员岗位和讲解员岗位人员不予递补。
四、聘用方法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2、凡聘用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人社部门和卫健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由县委编办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享受备案管理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和考选资格。
2、对凡发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4、本次招聘费用由各用人单位按招聘人数比例分摊。
本招聘公告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5223932。
县卫健委:5230126
点击下载>>>
都昌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docx
都昌县事业单位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