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通化市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5号)
2022年08月19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精神,通化县事业单位面向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7家事业单位18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人。招聘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8日—2004年8月18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8月1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22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附件1)。
教师资格条件:一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报考需持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二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三是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人员〔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同时通过现场进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长春大学东校区第六教学楼(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22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2)近期(6个月内)同版小二寸免冠正面照3张;
(3)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纸质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7)本人手写并签字的《2022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8)2020年、2021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未参保证明(模板见附件5)和档案委托管理单位出具的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模板见附件6)原件。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2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错填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四)缴费
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缴纳面试费现金80元。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在长春大学举行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并随时关注考务网站。在面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和卫生专业结构化面谈。实行百分制,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及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人员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详见后续补充公告。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应聘人员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二)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吉林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人员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考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一次。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招聘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及考察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聘用单位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考核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如发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聘用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2022年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暂缓聘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约定3年或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报考每个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自负。
(二)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
长春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jyzx.ccu.edu.cn)
吉林师范大学就业网(https://jlnu.jysd.com/campus)
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http://union.nenu.edu.cn)等高校网站
(二)考务网站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
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调整,将于考务网站上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政策咨询电话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5-5226133
通化县教育局0435-5222512
通化县卫生健康局0435-522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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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