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丹东市中医院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2019年05月23日讯: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公立医院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卫生医疗事业发展需要,丹东市中医院决定面向2019年医学院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1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总人数为12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丹东市中医院公开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详见《丹东市中医院公开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品貌端正,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招聘岗位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的,应聘者的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
5.应聘者须具有临床十个月以上实习经历,对有执业资质要求的医师岗位,有医师资格证的毕业生优先;对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要求的医师岗位,有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毕业生优先。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方式
考试考核(笔试+面试),在丹东市中医院进行。
笔试办法:从三份试卷中随机抽取一份试卷进行笔试,成绩现场公布,满分为100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占总成绩比例为40%。笔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60分)的,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由我院专家评委组(不少于5人)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内容为二个方面:一是自我推荐,应聘者进行现场自我推荐;二是专业知识答辩,答辩内容为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学识;三是查询应聘考生在校学习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结果占总成绩的比例为60%。
注:公开招聘试题命制、笔试、评卷、面试等环节,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五、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丹东市中医院公开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到中医院指定邮箱(ddszyyrsk@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自2019年5月29日9:00至6月4日17:00结束。
2.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通知(请大家保持电话畅通)。
3.现场报名(不推荐):未能按时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者,应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打印的本人自我推荐材料一份(推荐材料须有学校推荐评语、本人签名)、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临床十个月以上实习经历的证明材料、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经现场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合格后进入笔试考核。
4.现场审核:初审合格应聘者须持打印的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打印的本人自我推荐材料一份(推荐材料须有学校推荐评语、本人签名)、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临床十个月以上实习经历的证明材料、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
填写《报名表》要求:填写并打印《报名表》,个人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上的电子版个人照片须为同一底版。其余内容现场审核通过之后即时填写;
《报名表》内容要规范准确。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代码、报考岗位,不能漏填或错填。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岗位代码为报考人员所报岗位的依据,如果应聘人员填报的岗位代码与报考岗位不相符合的,按岗位代码认定;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9年6月5日8:30至11:30结束。
5.考试考核: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6.签订就业协议。与拟聘用人员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体检与考察。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我院通知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8.公示与聘用。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丹东市中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编等手续。
六、招聘地点
现场报名及考试考核地点:丹东市中医院(辽宁省丹东市锦山大街20号)。
七、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自2019年5月29日9:00至6月4日17:00结束。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9年6月5日8:30至11:30结束。
现场笔试时间为:另行通知
现场面试时间为: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承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同一批次招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工作单位的在校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岗位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者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档案及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的有效证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废。
5.因体检、复审等因素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依次递增,岗位自然取消。
6.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公开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含试用期1年)。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5-387266813942500950
报名邮箱:ddszyyrsk@163.com
监督电话:0415-387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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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中医院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