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1年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1年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1人)》已于2021年5月28日发布,本次抚顺清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和其它资格条件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6月1日。国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1年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休息日除外)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生理学、解剖学、护理学、行政能力测试 备考资料: 备考专用资料:2021年辽宁省事业编考试备考专用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