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阳灯塔市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毕业生公告
2020年07月14日讯:灯塔市人民政府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号)文件规定,拟为灯塔市教育系统引进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3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为灯塔市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32名。
学科参考目录: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申报计划用)(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3)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本科学历,学制四年)。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阶段学历须为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本科学历,学制四年);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毕业时间须为2018年至2020年;
5、辽阳地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注意事项※
1、要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相互对应。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2020年7月毕业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引进。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6:00。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20年灯塔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彩色证件照,以“引进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srcyj@163.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复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3、面试。面试拟于2020年8月中旬举行。如因疫情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用两轮面试还是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人数与专业岗位数比例超过4:1时,即采用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引进人才数与引进专业岗位人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均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通用小学全部年级教材内容;如引进人数与引进专业岗位数之比不足4:1时,则采用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2020年灯塔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硕士毕业生另需携带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③应聘人员除遵守考场纪律要求外,面试入场前,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防疫行程卡”查询近14天行程。考生体检前14天内无外省旅居史的,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如面试前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还须提供面试前3天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如非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5、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取得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起始时间自介绍信开具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引进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失效,取消引进资格。
4、新引进人员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今年招聘教师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试用期一年。新引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5、此公告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0419-229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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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阳市灯塔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申报计划用.doc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