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太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招录辅助城管执法人员12人公告
太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助城管执法人员公告
为更好落实区委、区政府近期交办的创城工作任务,保障太子河区城市管理执法力量,解决太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急需辅助城管执法人员问题。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12人。根据工作需要,从事辅助城管执法相关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招聘12名工作人员负责辅助城管执法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辽阳市户籍;
6、性别、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
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高中或中专学历即可,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必须服从用工单位岗位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相关活动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有纹身、刺青和非手术性疤痕之一的;
7、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愿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到3月21日。报名地点:太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振兴路126号)三楼办公室。报名电话:0419-2268589。(周六周日休息)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3张,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环节视具体报名数量决定,报名数量达到招录比例1:1.5以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面试比例1: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外貌形象、气质和岗位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加分项。退役军人面试成绩加5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予以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学历高者。
五、体检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与政审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和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中有并列者,确定拟招录人员办法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聘用管理和待遇
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岗位分配,不服从分配弃权者,依据总成绩进行递补。录用后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由中介机构实行派遣上岗,合同期限为二年,二年后根据人员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执行工资待遇标准为:每月实发1500元,缴纳五险一金。
太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