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盘锦市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盘山广播电视台)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1年12月14日讯:为推进媒体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节目采编播整体质量和水平,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盘山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遵守宪法、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专业不限。
7.身高要求:女性身高162cm以上;男性身高172cm以上。
8.年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的,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须在32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省、市级广播电视台新闻部门从业经历、获得过省级政府新闻专业奖项二等奖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1名
要求: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言行规范,形象气质好,发音标准,吐字清晰,语言流畅,热爱播音主持工作,普通话取得国家语委认证的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能够胜任新闻播音主持、现场采访等工作。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优先,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均可报名;具有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媒体2年以上播音主持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2.全媒体记者5名
要求:男性3名、女性2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言行规范,形象气质好,普通话标准,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关注时政及社会热点,善于发现、挖掘新闻事件以及思考和分析社会问题;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优先;具有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媒体2年以上新闻采编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3.新媒体运维6名
要求:男性3名、女性3名,具备良好的文字、视频编辑能力和活动策划能力;沟通能力强,能够灵活应对突发情况,具备团队合作精神;有运营微博、微信、短视频等相关新媒体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址:盘山县融媒体中心一楼103室(盘锦市盘山县太平街道锦江路91号)
联系人及电话:郭老师车老师;0427—3563008、3563011.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分别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盘山融媒体中心“印象盘山”微信公众号、盘山融媒APP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凡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定,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每人只限选报1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毕业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需于2022年7月取得毕业证书;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红底);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或流动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打印学信证明;填写《盘山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考前14天健康申报表。
3.招录考试
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职位招聘考试由面试、试镜(试播)两部分组成;全媒体记者、新媒体运维职位招聘考试由面试、笔试两部分组成。
(1)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采取打分制,成绩总分为100分。
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面试内容共3项,
1、形象气质(20分)
2、语言表达能力与沟通能力(20分)
3、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60分),即由招聘组指定材料测试。
全媒体记者、新媒体运维面试内容共5项,每项满分20分。
1、形象气质;
2、语言表达能力与沟通能力;
3、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灵活应变能力;
5、发展潜力与求职动机;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比例为1:2,确定笔试人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成绩总分为100分。全媒体记者、新媒体运维笔试内容包括:消息写作(50分)、命题议论文(50分)。
(3)试镜
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岗位应聘者面试合格后需到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盘山广播电视台)带妆试镜、播音,所播读稿件由招聘单位指定。
4.确定聘用人选
(1)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岗位确定聘用人选
招聘单位以应聘人员试镜播音的实际效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未达到电视新闻播音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条件的不予聘用。
(2)全媒体记者、新媒体运维岗位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
(3)总成绩公示
面试、试镜、笔试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盘山融媒体中心“印象盘山”微信公众号、盘山融媒APP上进行公示。
5.体检
所有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前均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资格终审与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档案审查等考察,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盘山融媒体中心“印象盘山”微信公众号、盘山融媒APP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人员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考核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用人单位组织,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均不再聘用。2.办理录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执行。
3.工资福利待遇
新录用人员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2000元/月。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参照盘山县事业编制人员套改工资及正常晋升,并按标准为其缴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录用人员无论在试用期还是正式聘用期,均享受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绩效工资及其他相应补助。
4.其它说明
(1)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身份证、考前14天健康申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参加报名、面试和笔试考试;考前14天内有省外活动轨迹的考生,参加报名、面试和笔试时需提供48小时内我省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考试当天体温达到37.3℃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入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
(4)正式聘用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岗;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盘山广播电视台)每年要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盘山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盘山县融媒体中心(盘山广播电视台)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