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沈阳市辽中区疾控中心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年04月21日讯:为满足用人需求,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切实负担起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疾控职责,更好的处置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升区疾控中心能力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4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辽中区疾控中心工作,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招聘职位、数量及职责
见附件1《沈阳市辽中区疾控中心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公共卫生健康事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开拓进取,服务意识强。
3.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4.熟悉新时期公共卫生健康工作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工作业绩较好,业界声誉好。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前科劣迹;
6、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因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医患纠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到责任追究的,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福利
实发薪资为3500元/月(扣完个人保险及公积金部分),五险一金。所有新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
五、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网、沈阳市人才网、智联招聘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4月26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对应网站,在本次公告发布页面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完成后与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形成压缩包,发送至lnjhrlzyfwgs@163.com,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附照片底色无要求);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5)其他岗位要求相关证件;
(6)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
(三)资格审查
由实施方对报名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及所需材料进行审核,请确保扫描材料的清晰度,同时将对报名考生工作履历进行核实,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所需材料准备不全,不予参加后续考试。
(四)笔试
本次笔试采取线上考试形式。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将收到以电子邮件或短信形式发送的准考信息及笔试时间,请收到信息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未回复短信者,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笔试放弃。
(五)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线上考试面试形式。原则上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不够面试人数比例的情况,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底进行递补,具体面试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短信形式发送的时间为准,请收到信息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面试放弃。
笔试、面试总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用人单位会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短期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聘或增补将按照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防疫要求
1.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准备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并申领“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对“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复审资格,并记入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通畅。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报考者自行承担。
八、附件
见附件
咨询电话:1552400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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