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铁岭清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人)
2021年09月0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铁市人社发〔2008〕11号)等文件要求,经清河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6日至2003年9月6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岗位明确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是指2021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招考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的,以本科以上学历报考需具备相应学位,并且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应相一致。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信息表”;
7、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8、已经被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一经聘用,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9、招考岗位明确要求为铁岭市户籍和清河区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1年9月6日(含)前迁入,〔含铁岭市、清河区生源2021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用)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不得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考生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报名
(一)报名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ieling.gov.cn,下同)。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应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并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2、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者可在2021年9月13日9时至9月17日24时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报考部门将对报考者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1年9月13日9时至9月18日12时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4、缴费确认。本次招聘考试收取考试报名费50元。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1年9月13日9时至9月18日24时重新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招考部门对改报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缴费成功后,于笔试日期前一周内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三、招聘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权重各占50%,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时间:关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阅卷结束后,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前,需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以同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优先者递补。
电视播音员岗位面试采取指定材料播读一篇新闻稿件(限时5-8分钟)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临场应变、情绪稳定性等。
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测评考生的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要素。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各项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网上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铁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4—7211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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