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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铁岭市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2 15:30:02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7月22日讯:为满足铁岭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铁市人发〔2008〕11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114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21日至2004年7月21日(含)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计划信息表”。

  2.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截至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聘用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属专门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年、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须填报附件2:《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资格复审时提供)。

  3.报考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参加2022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且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此次教师招聘。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若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4.招考岗位明确要求为本市、县(市)区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于公告发布前迁入,含本市、县(市)区生源2022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

  5.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可以报考。

  6.报考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应相一致。

  7.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2020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铁岭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考生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tieling.gov.cn,下同)。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4日9:00-7月28日17:00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2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原则上在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7月29日12:00。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本次招聘考试收取考试报名费50元。

  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7月29日12:00前重新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缴费成功后,于8月8日8:00-8月13日9:00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8月13日9:00-11:00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铁岭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资格复审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情况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部门要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等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和《2022年铁岭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进行认真核对,受疫情影响考生需在现场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验证其《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是否为“是”,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复审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一)体检

  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各项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一)资格及政策咨询电话:

  铁岭市直教师岗位咨询电话:024-74997518

  报考各县(市)区教师岗位咨询各地教育局。

  铁岭县咨询电话:024-78833215

  昌图县咨询电话:024-75825454/75811003

  开原市咨询电话:024-73255713

  西丰县咨询电话:024-79609970/79609971

  调兵山市咨询电话:024-79279529/79279530

  银州区咨询电话:024-74829916

  清河区咨询电话:024-72115048

  (二)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市直属学校咨询电话:024-74962042

  铁岭县、西丰县咨询电话:024-74962043

  开原市、调兵山市、银州区、清河区咨询电话:024-74962013

  昌图县咨询电话:024-7496201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点击下载>>>

  1:2022年铁岭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2: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3:2022年度铁岭市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

  4: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铁岭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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