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2022年09月19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旗”战略,优化达茂旗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1〕1号)相关要求,我旗拟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划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拟面向社会引进17名人才,岗位要求详见《达茂旗2022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报名:①“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③海外留学人员,须取得2022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2022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与相关专业相符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人员不超过28周岁(1994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包头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
7.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15天(2022年9月17日—10月1日17时),请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限前提交材料,17时后提交的报名信息将不予审核。考生可在英雄达茂、达茂党建微信公众号了解人才引进工作详情,下载并填写《达茂旗2022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审核不予通过。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报名应提交材料:
1.《达茂旗2022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个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3.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4.如有其他岗位相关材料请一并提交。
以上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dmqwzzbrcs@126.com。
(二)资格审查。审核时间约为考生提交后的1个工作日,初审结果将通过考生报名邮箱反馈,请考生及时关注,有需补充修改的尽快修改后重新提交,最终审核通过名单将于会议研究后公示。凡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对报名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通过前期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才数比例达到3:1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发布岗位变更公告。对急需紧缺且达不到比例的岗位,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
(三)面试。资格审查后,通过英雄达茂、达茂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以及电话告知等形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3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同场面试人员平均分,且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将通过英雄达茂、达茂党建微信公众号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考生如对考试成绩存有疑议,可拨打电话0472-8421850咨询。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由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相关影像资料永久保存以备查。
(四)考察。按照成绩高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考察根据人才引进岗位的条件,采取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已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同事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进行谈话了解情况。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六)会议研究和公示。综合面试成绩以及考察和体检结果,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旗委组织部部务会、旗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英雄达茂、达茂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办理聘用。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1〕1号)有关要求,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实行5年服务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
四、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在达茂旗工作期间,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二)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人才引进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四)未尽事宜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0472-8421850,请于8:30—12:00,14:30—17:30期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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